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我院按照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文件精神,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(详见附表)。
公示时间:10月16日-10月20日
如有问题可联系:缪老师:13971010762 邮箱:140123826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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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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